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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艺术重点、传统文化、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结题的通知(3月13日截止)

编辑: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及《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要求,2026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将于3月13日前完成,现就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2026年3月30日前到期的课题(含往年延期未结题项目);

2.23、24两年未结项的项目,在系统中属于过期项目,系统自动锁定无法结项。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结项期为一年,在一年内无法正常结项的,需在系统开放结项时提前到变更列表里填延期;

注:延期到期课题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务必提交结题材料。

二、验收办法

此次结题鉴定工作由项目依托二级学院按照结项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重点和青年项目需要鉴定,专项项目不需要组织。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三个单位(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我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关于项目变更的流程:负责人在系统中将变更申请填好,下载变更申请表打印,到科研处审批盖章,科研处后台通过,负责人扫描上传保存后待评审办公室审核。

三、结题纸质材料

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5、项目研究报告、论文等成果资料;

四、材料提交

需以上纸质材料1份,以学院为单位在3月13日(周三)11点前提交至科研处208,科研处审核无误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结题材料扫描后,在3月15日11:00前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并提交审核。

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XX学院)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材料。个人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如下:姓名-项目名(项目编号),例:陈光超-山东博物馆文物翻译研究(202306194);学院汇总表命名要求如下:XX学院汇总表(XX项)。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2、离职老师项目由承接人做好结题工作;

3、2026年3月之前到期未结项目均须在结题材料中提供延期申请,结题形式不得变更。

4.登录系统请通知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5.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至科研处208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岱德楼208室

内线:8158,电话:83150170

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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